兽医与药政科 负责拟订官方兽医、民间兽医的发展规划,负责拟订本行业行业规范、制度,并监督实施;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,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;负责各类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,实验动物、兽医微生物菌毒种管理;负责兽药生产、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,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;拟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官方兽医、民间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、资格认定和管理;指导兽医、兽药行业社团专业技术工作和兽药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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